Page 404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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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任持時」,義可文 為初修說識,為久修說智。有聞初修便執為極,今為遮此,故說依智,取究竟故。 依了義經。了義四重,相如餘處。 為究竟,故令依義。 法不依於人,不可聞佛隨人之言便亦依人,佛順世俗言辭不應執故。 即於此中復有差別」者,重釋前依。佛順世俗有二種言辭:一、人;二、法。今令依 便依學。今令依法不依於人,要依彼論分別決擇,自方證知,非近於人而即證知。「
第三結中,「略依四時失不失故」等者,「得法時」,於依法智生,不依於人; 「略於四時」至「建立四依」。 「世尊或時宣說依趣」等者,釋第四依。人天因說識,涅槃因說智;了義經中, 「佛所說經,或有了義」等者,釋第三依。雖令依義,不得隨自見取之為勝,故 「法又二種」下,釋第二依。因順世間說於文字以詮義理,不應但聞順世文字即 「因其諂詐,說法是依,非數取趣」等者,有諂詐者,計師為勝,睹相威儀,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十三
① 持,非文義持,陀羅尼故;「觀察義時」,依了義,非不了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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