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8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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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緣者,即非現量;若但能緣名句文身所有自類,而不緣彼相繫屬境,亦有現量。是  此長、短及與名等,雖是假有,而現量境。  不須別釋。  方,圓謂團圓。形大曰麤,翻此名細。如束物頭齊整名正,翻此名不正。餘色易了,  短與高、下別者,長、短據四邊;高、下據處中,謂中凸名高,中凹名下也。方謂界  星、月、火藥、寶珠、電燄稱明。」風吹細土名塵;雨後日出,氣從地起名霧。長、  須彌障日成陰,餘色於中隱不可見名闇。光與明別者,如《俱舍》云:「日燄名光,  顯色積集之時,假說形色。說彼形、顯、假、實色時,色義周盡,云何更有俱色可說?

                 三藏解云:名者,名句文身;種者,同異句。若依名、種,與所詮法互相繫屬為  問:若爾,何故《理門論》云現量不依名、種境者?  其長、短等色,西方兩說:一云是假,故非眼識境;一云色處攝故,是眼識境。  影與闇別者,真諦釋《俱舍》云,如雲障日成陰,餘色於中猶顯現可見說為影;  解云:小乘宗說形、顯性別,一處同聚,故說俱色;大乘義中,顯色是實,如此  無俱色有何意耶?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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