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97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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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略無解脫知見。亦可慧及知見俱名正見,具攝五蘊。 ,解脫。戒等者,等定、見、解脫。又所得者,戒;所證者,定;所引者,慧及解脫 ,是所引戒、定、見、解脫體,故不牒釋。又所得者,戒;所證者,定、見;所引者 、所引戒等」言,皆通四淨勝也。「圓滿、攝受」,牒釋。「發勤精進,未滿令滿」 所引戒等者,謂發勤精進,未滿令滿。 亦是依增上心引增上慧,然不同初人但引見道,以俱引三道故,別為第四。
「云何尸羅圓滿、攝受」至「解脫攝受」。 下文「云何」,初一為戒,其等持、見、解脫各二「云何」,隨應配釋。 「四淨勝」者:一、尸羅;二、三摩地;三、見;四、解脫。此中「所得、所證 「謂所得、所證、所引戒等」者,所得者,謂若圓滿法;所證者,謂若攝受法; 「復次,如經說有四淨勝」至「是名為勝」。 第八、釋四淨勝經中有三:初、標淨勝經;次、釋淨勝義;三、釋淨勝相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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