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7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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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十門解釋地義。初文復二:先標列,後別釋。  ,略故不說。地義如前。  八持種,心義偏強,第六普遍了別境界,識義偏強,是故不說心地、識地。身及相應  、意、識義,心法、意處、識蘊攝故,然意義等,故但言意,皆是思量意根攝故。第  ,或離於身,猶如心受,故不言身。相應準前,故略不說。又六、七、八雖皆同有心  八識,然隨機門但有六識,六、七、八識同第六攝,就所依名,故但言意。所依非色

                    「已說五識身」至「所緣境界」。  文中,初結前開後,後對問解釋。釋中復二:初以五門分別地體,後第三卷中復  六、七、八識同依意根,略去識、身、相應三語,故但言「意」。又實義門雖有  本地分中意地第二之一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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