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6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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彼。 者、非二,順繫染法。斷此三法所證無為,如次名為斷等三界。」今此大乘,不同於 三界如是差別?謂有漏法總略有三:一者、能繫而非能染;二者、能繫亦是能染;三 結,名為離界;斷餘八結,名為斷界;滅除一切貪等諸結所繫事體,名為滅界。何故 脫以為自體。然三界體約假有異,若約實事,即無差別。云何名為約假有異?謂離貪 中作斷、離、滅界者。若依《正理》第七十二,云:「斷等三界即分前說,無為 ,此文即許下三靜慮根本、方便並得作數息觀,不同小論唯三近分、欲界、中間五地 起十對之心,名「覺了心」云云。 時失念,起微細斷常見等,而非六十二見中收,即以此文證也。 ,據見諦人為論,非通凡夫,其實通凡夫。此起常見等,即為證。今解:亦可聖位暫
遠法師云:約通言之,始從異生至無學果,並作此觀。若別相說,初四始觀在五 問:此十六行至於何位方得修作? 法四中,云「又彼先時或依下三靜慮,或依未至依定,已於奢摩他修瑜伽行」者 心四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六
① 中,又若得根本前三靜慮,彼定已得初靜慮近分未至依定,依此觀察,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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② 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