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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,賴耶捨受是行體,常有餘二苦種所隨,名行苦。 不脫苦苦、壞苦種子,故名行苦。若苦受作顯,亦不能離餘之二苦種子。若依真實理 穩,說名行苦。次又云「不脫苦苦及以壞苦,不自在轉」者,且依隨轉理,捨受行體 ,若捨受生所依住諸蘊生滅相應,並是行體。此行由有四取、三受麤重所隨,不得安 之,除苦苦、壞苦所攝諸法,餘不苦不樂受俱行,若彼捨受所生之法,若生彼捨受緣 貪,緣三受時,即有麤重不調柔性恆所隨逐故,彼行體不安穩故,名為行苦。以要言 證。由此義故,總據壞苦通於三界,餘處唯言樂受,故至第三定以下。
下解後三諦。「所依滅」者,一云、是異熟滅,一云、煩惱障滅 「又即彼愛」至「四、淨惑所緣」。 建立行苦云「若行苦性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六
② 底本無「滅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 ① 「性」字下,底本有「遍行苦性」,今依據磧砂本刪去。
① ,遍行一切五取蘊中」等者,取蘊無常,名行。有一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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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② 。以所知障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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