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6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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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法,安念而住,故名念住。「由此住念者」乃至「是自性念住」者,由此慧及念攝 故成染淨,屬當可知。 下文屬當可知。 識執我愚者我事愚故,立心念住」,即此計心以為我也。與前第一相違。 苦樂者,又由我心於法非法能起染淨。基云:「受苦樂」者,依下覆解中云「於心意 法多觀無我。」 有四故,《智論》云:「四法雖各有四種,身應多觀不淨,受多觀苦,心多觀無常, 無有我,名了自相;了知諸蘊同是無我,名了共相:故除我倒。若委細說,身等四各
第四、總解念住之義。「若於此住念者,謂所緣念住」者,於此所緣身、受、心 「問:念住何義」至「通漏、無漏」。 第四番中,謂若依此身有染淨,若為此受故起染淨,若心為染淨主者,若由諸法 第三番中,謂若依此身造業,若為此受故造業,若造業者,若由善不善法造業, 第二番中,「由依身故,受用苦樂」等者,由我依身故,受用苦樂。又執我為受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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