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8 - 唯識藏_23
P. 228
亦爾。而彼諸行,有其差別:貪等行者修時經久,方證心住,等分不久,薄塵極疾。 苦、空等,唯令心住,非如偏增,別淨其行,故云非淨其行。如等分行人,薄塵行者 行」者,等分行人所起煩惱,盡不偏增,不可別觀不淨等境,但隨所樂,或觀無常、 多者,自觀於息:故言「各別所緣,勤修加行」。廣如上論。 。彼若多貪,自緣不淨;多瞋,自修慈愍;多癡,自觀緣起;我慢,自觀六界;尋思 乃至「勤修加行」等者,此貪等偏增行人,先應依彼淨行所緣,淨修其行,心方安住 問答重辨等分、薄塵行相差別。 惱,立第四果」。 界見惑及離欲界修惑,今時又離色、無色界八地修惑,以乘前故,故云「永斷一切煩
「若等分行人,隨所愛樂,攀緣彼境,勤修加行。如是勤修,唯令心住,非淨其 前中,分七為三類辨:一、煩惱偏增;二、是等分;三、是薄塵。「又於此中」 「又於此中貪、瞋、癡」至「能證心住」。 自下第二、明修果人有煩惱偏增、等分等別。於中分二:初、辨七人行別;二、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八
8
2
2
4
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