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87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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苦」下,明作用道理;「又彼諸欲,有至教量、現量、比量」,明證成道理;「又彼  厭惡也。此義不然。  ,便成重病,不觸得中,還成其樂,欲亦如之。又云:如炭一分有火、一分無火,可  「如一分炭火」,能燒山澤,少分諸欲,能滅眾多善根。餘並如前。又解:以身觸火  等云:此中,「如骨鎖」,可惡;「如凝血肉」,不實可惡;「如艸炬」,須臾滅;  也。今解廢總就別,故略不言。  :此中據世共知者說,不約勝義苦說。此勝義苦,一切欲及諸事雖皆有,難知故不說  事欲」。  依處」者,因癡起見,故癡依處即是見倒依處。此中,能緣名「煩惱欲」,所緣名「  心倒,故貪依處即是想倒、心倒依處也。「順不苦樂受處是愚癡依處」乃至「是見倒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尋思欲麤理中,景判「由大資糧、大追求」等,是觀待道理;「食能對治諸飢渴  尋思諸欲麤品中云「猶如骨鎖」乃至「如樹端果」者,此約八喻以明過。泰、基  尋伺欲共相中云「一切欲,謂生等苦,乃至求不得苦」,不言第八行苦者,基云  「順樂受處是貪欲依處,是想心倒依處」者,景師等云:大乘就貪義說想倒及以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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