盡義。今以七攝四十,非四十攝七,故不盡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九 此中以七攝四十,故唯但攝四。彼第十一下文以四十攝七,即七中有四十作意攝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九 ② 「盡」字下,底本有「不」,今依據磧砂本刪去。 ① 「准」,底本作「唯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准」。 ② 收。有不同,勘之。 8 9 9 1 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