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64 - 唯識藏_23
P. 364

然舊翻此地謬置經主歸依之頌,乃至漏結前生後及嗢柁喃,謬良深也。若論主先歸三  ,乃至究竟。此持明學成滿,重明因果,雖三周明義,其意不同。  三住,兼解如來住,明能行之法;第三究竟合十三住為其七地。七地者何?始從種姓  ,「初」字在上,故云初持瑜伽乃至第一。  持果,以總持別,以文持義,故名為持。  初種姓持持於發心,發心持持於方便,方便持  。基云:堪任名持,有種姓者,有堪任故。三者、前能持後,如初瑜伽復

                 泰云:依西國經本,初尊寫經人,將寫經時,先歸依三寶,或先歸依大自在天,  「如是已說」至「菩薩地」。  就此地文,總判二:初、結前生後。  錄曰:如《瑜伽》釋家最勝子釋。初持明十二住,唯所行之行法;第二隨法明十  問曰:前三種持明諸萬行,三處明何別,遂三周明耶?  總論合初有十八品,種姓在初,故云第一。若依梵本,「初」字在下,今順此方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三十二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持生佛果。測云:持有三義,謂以因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有三持:
   359   360   361   362   363   364   365   366   367   368   36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