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64 - 唯識藏_23
P. 364
然舊翻此地謬置經主歸依之頌,乃至漏結前生後及嗢柁喃,謬良深也。若論主先歸三 ,乃至究竟。此持明學成滿,重明因果,雖三周明義,其意不同。 三住,兼解如來住,明能行之法;第三究竟合十三住為其七地。七地者何?始從種姓 ,「初」字在上,故云初持瑜伽乃至第一。 持果,以總持別,以文持義,故名為持。 初種姓持持於發心,發心持持於方便,方便持 。基云:堪任名持,有種姓者,有堪任故。三者、前能持後,如初瑜伽復
泰云:依西國經本,初尊寫經人,將寫經時,先歸依三寶,或先歸依大自在天, 「如是已說」至「菩薩地」。 就此地文,總判二:初、結前生後。 錄曰:如《瑜伽》釋家最勝子釋。初持明十二住,唯所行之行法;第二隨法明十 問曰:前三種持明諸萬行,三處明何別,遂三周明耶? 總論合初有十八品,種姓在初,故云第一。若依梵本,「初」字在下,今順此方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三十二
② 持生佛果。測云:持有三義,謂以因
9
6
6
0
0
① 有三持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