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65 - 唯識藏_23
P. 365

者,依梵本語,遠絕繼達磨,唐云有十法,薩破羅  ,即序二十七品前後次第。此第四持,舊論無文。  以總頌,何於菩薩地不例於前,闕無此耶?是知乃是經主歸三世諸佛,非論主也。  世佛方造論者,應在論初五識身地前歸依之語。又準梵本,諸地之初並有結前生後及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中,先、舉一頌列十法名;二、長行屬當。「有十法具攝大乘菩薩道及果」等  「嗢柁南曰:初持」至「十者、建立」。  前中復三:初、舉十法略標綱要;第二、依門廣辨;第三、釋已總結。  二、正解釋中,先、解前三瑜伽二十七品,即是解釋三持十法;二、解第四瑜伽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三十二
                    作「發心持持於方便,方便持」。  ② 「發心持持於方便,方便持」,底本作「持行方便持發心持行方便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  ① 「復」,底本作「後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復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果  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薩埵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情  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末伽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道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菩提


  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覺
 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摩訶
              6
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般那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乘
   360   361   362   363   364   365   366   367   368   369   37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