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46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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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段。     者,即唯無為,非通有為。  無為真如,是此真實體,即明無漏無為。又後二真實唯取因二障斷所得無為,不取智  涅槃無為,是即真實體。四、即無分別、後得智,斷所知障所得之二智,及因斷所得  境、涅槃無為、四諦等法,是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體。唯有漏中加行智、無漏二智及  即通有漏無漏、有為無為法。三、依論文通二乘加行等智,即三乘所得三智、三智之  ,出世間故。二、謂有智者乃至隨觀察行者,依止現、比、至教量等道理所成之義,  間極成真實」。以共許故,名為真實,即唯有為有漏法。若無為無漏法,是道理所成  二從能緣智為名,後二以境智為名。  實,即用正智、如如為體。復此四種,前二從義為名,後二能證智稱為名。測云:前  理智為體。故下〈決擇〉七十三

                     就廣辨中,文分為二:初、正解釋四種真實;第二、隨義分別。前中,釋四即為  基云:初、謂世間世俗共許是有,依世俗理,此法是有,除所執之法,故名「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三十五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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