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6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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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,從此標品,名「菩提分品」。 內證行。如頌所列,有十五法,皆趣菩提,總名菩提分法。亦可十五法中第九明菩提 樂堅固,三;為生忍苦,四。 、總結歎;二、明得四勝利。何等為四?得現法樂住,一;得福資糧,二;於菩提意 言:住大悲者是。」
文中,先問後答。答中,初有二頌,列十五門;後長行中,次第別釋。 菩提分品,上來勝進行中,前供養品明隨緣造修行說,今此所明菩提分品,即是 「本地分中菩薩地」至「十七之一」。 上來解修四無量,大文有三中,前二段訖。自下第三、總結歎四等勝利之相:初 「如前所說一一 自下第三、引說證成,與舊論全異,彼云:「若有人問:何等名為菩薩?應正答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四
① 無量」至「一切大苦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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