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7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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句,明依四種止行以修於觀,名止道前行;亦可依觀修前四種止行,名止道前行。「  以去乃至七地以前;第三、在八地以上乃至九地;第四、十地為止,入於佛地。  二智之業用;若依後解,即重明二智之業用。  智也。基云:說正智觀依他,不分別有性,故入一味真如義。若依前解,即說二重說  泰云:即於如是俗諦中推求言說分別性不可得,於離言唯事依他性,其心寂靜,是真  智同時定之業用;若如後解者,即正明正智同時定。  基云:轉即轉滅,謂正智普於一切戲論想中皆能轉滅。若如前解二智果者,此即說正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略有四行,當知名觀」已下文者,景云:言「謂即四行止道前行」者,此第一  「此中,菩薩略有四行,當知名觀」至「見圓滿」。  第三、正明體,今此明業用也。若約位者:第一、在地前加行道中;第二、入地  「四、即於如是離言唯事」乃至「一味實性」者,景云:明無分別定正證真如。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五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智」,底本作「觀」,今依據大正本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卷十二改作「智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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