、明總觀非實;二、「又諸菩薩」下,以理別徵,以破實有。 實有。前中有二: 三相同時,不同《成實》一向異時;生滅前後,不同薩婆多一向四相恆同時也。 不同《成實》也;若推假不離實,推果不離因,則言法外無別四相,不同薩婆多。又
「此中,菩薩」至「無別有餘生、住、老、滅」。 於中,初、將欲破,先申正義;二、「此中,菩薩」下,破邪執。於中有二:初 「如是四種」至「建立第三有為之相」。 初、略破法外四相;二、「如是四種」下,廣破法外四相。 「菩薩觀此」至「無別有性」。 文分為二:初、約大小二相以破實有;二、「又善男子」下,約假有觀成,破其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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