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6 - 唯識藏_24
P. 216
當經言「第二、無想平等」也。此中意,謂一切言說造作影像等皆由想起,今此相亦 平等。 性故」,即當經「第一、一切法自性無相平等」。此中意,謂由緣勝義理故,一切法 有十一「故」字,不可如之。 平等性故」乃至「有無無二平等性故」等者,如舊《地持》有一、二等數標名,此論 十?一者、一切法無相平等故。」乃至廣說。今此中云「謂於一切法,由有勝義自性
如舊論「第二、無言說行無相平等」,當今云「言說造作影像無相平等性故」, 且準舊論言「一者、第一義自性平等」,當此中「第一、由有勝義自性無相平等 初、明十法成滿得入此住。如《地經》言:「當以十平等法得入第六地。何等為 「云何菩薩緣起相應」至「略分別義」。 緣起相應增上慧住中,問、解、結。解中有十一: 「所有威力,當知此說千俱胝數」者,是第十句也。 「所有威力」至「增上慧住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七
1
4
4
4
4
2
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