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6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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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經言「第二、無想平等」也。此中意,謂一切言說造作影像等皆由想起,今此相亦  平等。  性故」,即當經「第一、一切法自性無相平等」。此中意,謂由緣勝義理故,一切法  有十一「故」字,不可如之。  平等性故」乃至「有無無二平等性故」等者,如舊《地持》有一、二等數標名,此論  十?一者、一切法無相平等故。」乃至廣說。今此中云「謂於一切法,由有勝義自性

                 如舊論「第二、無言說行無相平等」,當今云「言說造作影像無相平等性故」,  且準舊論言「一者、第一義自性平等」,當此中「第一、由有勝義自性無相平等  初、明十法成滿得入此住。如《地經》言:「當以十平等法得入第六地。何等為  「云何菩薩緣起相應」至「略分別義」。  緣起相應增上慧住中,問、解、結。解中有十一:  「所有威力,當知此說千俱胝數」者,是第十句也。  「所有威力」至「增上慧住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七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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