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5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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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即護善因事。經言:「起功德法,作增上波羅蜜行,而無法可取故。」 、無壽命、無眾生而不捨,起四無量故。」 今以利益安樂增上意樂於彼有情故,不起惡也,即是護惡因事。經言:「入諸法無我 助道故。」 行之,攝受德福也,即第一、身財因事。經云:「善修空、無相、無願,而集大功德 一名為身財因事,第二名為護惡因事,第三名為護善因事,後七名為化生因事。 七地者,當以十種方便智發起殊勝行入。何等為十?」乃至廣說。論主判十為四:初
四、「依不共聲聞、獨覺」者,即是化生因事,七門中第一、願力取生作上首, 三、「依為菩提福德資糧、菩提分法後後勝進」者,為證菩提果故,速集資糧也 二、「依於有情利益安樂增上意樂」者,諸多於有情而起於惡故,有情是惡因, 今此中云「謂依能起世間興盛攝受福德」者,意謂依能起世間興盛因之事,菩薩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七
② 「其」,底本作「共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其」。 ① 「共」,底本作「於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共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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