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5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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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即護善因事。經言:「起功德法,作增上波羅蜜行,而無法可取故。」  、無壽命、無眾生而不捨,起四無量故。」  今以利益安樂增上意樂於彼有情故,不起惡也,即是護惡因事。經言:「入諸法無我  助道故。」  行之,攝受德福也,即第一、身財因事。經云:「善修空、無相、無願,而集大功德  一名為身財因事,第二名為護惡因事,第三名為護善因事,後七名為化生因事。  七地者,當以十種方便智發起殊勝行入。何等為十?」乃至廣說。論主判十為四:初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、「依不共聲聞、獨覺」者,即是化生因事,七門中第一、願力取生作上首,  三、「依為菩提福德資糧、菩提分法後後勝進」者,為證菩提果故,速集資糧也  二、「依於有情利益安樂增上意樂」者,諸多於有情而起於惡故,有情是惡因,  今此中云「謂依能起世間興盛攝受福德」者,意謂依能起世間興盛因之事,菩薩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七
                   ② 「其」,底本作「共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其」。  ① 「共」,底本作「於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共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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