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03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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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等。景云:由貪現被殺縛,名「現法罪」;由貪墮惡道,名「後法罪」。「有疫」 不寂靜、散亂非散亂、應修不應修、解脫不解脫、放逸不放逸。 離貪;第二、類瞋等餘九對心,謂瞋離瞋、癡離癡、下劣非下劣、掉舉非掉舉、寂靜 異無著學徒云:八種體是一,識依根別故,遂立八名,其體無別。即以此文為證。 者,此中無著師徒解:八體雖別,一識流類,依緣各別,隨依立名。若如《攝論》, 眼識故也。餘之根境,自相續起,更無所濫,但就六識所依、所緣而建立之。 不共故;所緣即共,通生二識等故。如失眼根,眼識不生;雖失一色,更有餘色能生
* 章;次依
第二相中,先、牒前起後;第二、正辨。於中,先辨過患,後明由有過患,故有 自下第二、辨識身遍知。初、先標說;第二、正辨。辨中,初有一問答,開列三 「復次,當辯識身遍知」至「諸漏永盡」。 上來十門中第一、心意識門竟。 第二復次,總就一識,自性建立。「又一識類藉彼彼緣,種種差別自性生起」等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三
* 章辨;後結說勝利。釋初相中,先問,次解,後結。解中,初、解貪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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