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14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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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中解根已,解造根四大。 解云:此略不說。又上總文言根依及所以中云自四大,以明四大造根者有諸法種子。 之四大,故第二復次釋所以中云「若諸色根及自大種非心、心法種子隨逐者」等。 下文云「當知所餘色法,唯自種子之所隨逐」?今此理文違故釋之。根依者,即造根 等不分別持種,但由內識內根持外種生。 略不辨心所,但持自心所種。言「除大種色」等者,此據內塵大小為論,當知外山河 等者,景云:色根,謂眼等五根。根依者,則浮根塵。大與根合一,心為第二,此中 逐。前中,先、正辨因緣;二、反難外人。
論「當知所餘色法,唯自種子之所隨逐」者,此謂浮根塵,非外器色。以此准 若爾,何故論云「隨逐色根,有諸色根種子」等,不言四大中有諸色法種子等? 基云:三藏言:根依者,扶根塵。若爾,何故下攝一切種子中不言扶根塵,及次 前中,初問,次解,後結。言「諸色根根依及識,此二略說能持一切諸法種子」 「復次,此中」至「是名因緣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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