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33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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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異,名有為相。 時,即觀住異。又「觀生滅能起厭離」等,此文分明但說生、滅二相是無常相,加於 唯有生滅中,上座部以此證心唯有二相,色等亦有三相。 正生;滅中,現在將滅,過去正滅。故論生約將生,論滅約正滅,論亦互相顯。經中
第三、明四相名義差別。生差別有其十一。「最初入胎,名下劣生」者,三時俱 「復次,生差別有多種」至「乃至解脫」。 次釋通三有為相中觀生滅。言「住異俱生所顯」者,以於生相義說住異,但觀生 第二、對難釋通。文分有二:初通四相合為三相。言由未來生,此是將生,現在 「問:若有為法生、老、住、滅」至「是名為滅」。 下結正義,如文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四
① 「執」,底本作「致」,今依據磧砂本《瑜伽論略纂》卷十三改作「執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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