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40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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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障根無知  ,謂不和合者,即是不得不成就性。此不得中,普攝一切法不得性,謂異生性、退性  云:但就因果離散法上,假立不和合性。薩婆多宗十四不相應外,別立有一不和合性  及證真不異,故見道初心已去,名捨異生性。  生,各取異境,功由見惑,故於見惑  斷煩惱業及異熟,並應建立異生性體,但以種子恆相續故,偏就建立。泰云:異受趣  流及異熟,又通三性。

              下明差別。「或有領受和合,謂六處緣觸」者,謂六處與觸為緣,觸對前境,亦  「和合」者,景云:以同一成事故。《對法》、《瑜伽》皆不解不和合性。三藏  「復次,云何和合」至「亦不乖離」。  「異生性」者,景云:具縛見斷煩惱種子,假立異生性,以障初入聖故。道理見  「復次,云何異生性」至「如來種姓之所隨逐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四


                ② 、不和合性等。以觸能更和三事,偏明彼觸和合之緣。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種子功能,假立異生性。聖人不受五趣異生,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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