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64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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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賴耶識,初念已去,乃至命終,皆體是異熟,亦得名異熟生,從前剎那異熟生故。  變易流準義,通本性、報、養三種。  滅,後念生,名曰等流流。其內根等得異熟、長養名,餘外境唯有本性、變易二流。  五塵具。五根中,報及長養皆可變壞,亦得是第二等流,二等流寬遍異熟等也。前念  本性等流,準下文「除根色,餘三種流」,明浮根塵亦有本性流,相易可知。即唯外  心發,故法處收;其為他用,雖亦眼見,不望是名  。此中若為他受用,即眼識見,應色處攝,何故乃言法處耶?義曰:從本生時,是定  心所變色實是微細,不據處所,非業所造,故無對,其色界色等皆據處所,故不為例  唯有無表色可爾。此大乘中,前云法處有實色,得他受用,何故是無見無對?以從定

                 初一念生時,名異熟流;第二念以去,相續異熟流。此通假實異熟。實異熟者,  基云:「初等流流復有四種」者,此中初二不離前異熟、長養二種,即一物。其  「復次,色蘊由幾種流」至「色蘊流義」。  十門第五、解其流義,即決擇第三卷中三種流義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為法處也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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