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69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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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唯現在有,中唯有三法:一、色;二、心;三、是心所。心及心所起時速疾,於現 如心,皆剎那滅。前中有三:初舉正義,次以四句破其外計,後結勸了知。 於現量。 起因緣分明可得」者,如造業時,運手動之,現此處色滅,餘處生起,汝言不滅,違 滅即常,非有為行。量云:汝所立業應是無為,以不滅故,如虛空等。「又於異處生 :量云:汝所言動應實無動,以有滅故,如餘貪等。「若言不滅,便越行相」者,不 動,業色同滅,云何有動?量云:汝所說業畢竟無動,以其滅故,猶如報色。基師云
前中復三:初標宗,次徵,後釋所以。景云:此文即破上座部計,彼言過未法無 「復次,一切色蘊當言皆是剎那滅」至「現可得故」。 十門第七、明剎那中,分之為二:初明色法有剎那滅;後明諸行是心之果,當知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八
② 「上」,底本作「大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卷十四改作「上」。 ① 「聚不」,底本作「不乖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聚不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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