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78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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間是住處所依。基云:實,謂青等明了;不實,謂長等假即不明了。 有色物見少分即知其色。景云:一、「由依處故」者,有情世間是罪福所依,及器世 日月色,體有光明,不假餘明,故不明了可見。六、或有色物由全分見始可得知,或 相」。三、諸方出物,色類各別。四、四時出色。五、如暗 〈本 舉三緣,指〈本地分〉說;後次第廣釋,列出六種所行之性,猶是境界現前之義。又 是獨相,論主是非獨。今依景釋。 之外有別大種,名為獨相;造外無大種,名非獨相。論取獨相以為正義。測云:覺天 四大造色有多種異而執是一,亦四大體用殊應執是一。言「獨非獨」者,景云:造色 四大,六根俱取所造之色,明知有異。言「若於異相而執為一」等者,景云:此反難
測云:一、長短等依顯色立,故名「依處」。二、青等顯色有實體相,故名「由 「復次,諸色所攝法」至「一分事故」。 十門第九、明所行性中,初總問答,辨色法攝根塵多少,次問答釋。於中,先總
① 地分〉第三卷列名未解,此下當釋。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八
② 中色,由明故可見;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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