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09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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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即是意思起語業,為前加行及慧分故,俱是假有。 是其貪分。 躁動義說為掉,義與相應亦是順合。解云:此理實有,然此貪欲掉動相強,偏說掉舉 與一切煩惱相應?解云:即就貪體有躁動不止義說為掉,即是義與體相應。若爾,瞋 ,害翻不害,云何名假?答:不害是假,今翻為害,豈得是實?又掉是貪分,云何得 分,若分別耽貪義說,云何說掉得與瞋俱?以即就貪義說掉故。 ,隨惑起時,即是本惑自熏成。雖有二釋,前釋為好,以前後說貪不與瞋俱。掉是貪 ;又貪起時,義說慳、憍、掉舉。隨義強者,說作獨頭;弱者,說作相應。若依此義
泰云:「無慚等四法是實有」者,如《對法》「忿等皆是假有」,何以相違者? 「尋、伺二種」至「俱是假有」者,據說云若思為尋伺體,今云「加行分」等者 「無慚、無愧、不信、懈怠是實物有」者,此四據翻善中四數,故道是實。若爾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九
② 底本無「十」,今依據麗本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五十八補上。 ① 「念」,底本作「解」,今依據前文改作「念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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