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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具證慧」,即修慧。 ,自性念生智,菩薩得故;非生處得智,餘趣得故。「四、具教慧」,即是聞慧。「 事法,名盡所有性。此如《對法》及《瑜伽》上下,大有此文。「三、俱生慧」等者 性」,緣事故。可皆云真如及四諦、十六諦等者,如所有性;緣生蘊、界、處等一切 九、清淨門說,謂一味真如,名如所有性;此真如即攝諸法如盡,名盡所有性。 無漏、有對無對種種義門,名「如所有性」。第二、直就真諦理中以辯二種,如次第 二:一、如《對法》總舉世諦事法皆盡,名「盡所有性」;即彼事法有多義門,有漏
「一、微細慧,悟入所知如所有性故」等,依真諦三藏,云如理智名如所有性, 測云:前五聞思及修法證分別,後五境因具教位 「一、微細慧,悟入所知如所有性」,緣理故。「二、周備慧,悟入所知盡所有 「復有異門」等者,景云:一、知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三
② 「位」,底本作「住故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位」。 ① 「知」,底本作「處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知」。
① 如所有;二、知盡所有。此之二句,論釋有
② 地分別。後五中,初二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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