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4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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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見道中說,前二心是法,第三是類。 如《對法》九心見道中說,或初念法,後念已去,同緣初念家境名類;如《對法》三 》說緣現名法,緣過未名類;《對法》緣理名法智,緣能緣智名類,此緣自類名類; 文。 「具教慧」等者,能受聞義智,故名教慧。「具證慧」者 其二種也。 二種;二、唯緣於事,亦有二種;三、理事並緣,亦有二種。若準下文,偏約緣理分 性者,於理及事分量盡知,是諸法差別。如是二種,皆有三句:一、唯緣於理,有其 如量智名盡所有性。今解:皆通二智。言如所有性者,稱法而知,諸法自性;盡所有
七門,「法智、類智」,義有種種:《瑜伽》說緣下界名法,上界名類;《成實 一切種慧中,六種七種。六中,四諦據在學地,盡、無生在無學。 「云何菩薩一切種慧」至「王正世務慧」。 言「俱生慧,宿智」等者,由前生數習智力故,於現身中任運智生,名俱生慧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三
① ,初地已上所有智慧,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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