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1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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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後向前說也。有釋:此中,生有與本有為依處,本有與死有為依處,死有與中有為  有,本業所種故,長時相續故。四者、死有,臨終一念同時五蘊。論本傍注云:文中  前時有,從初受生第二念後,除命終位,中間諸蘊,名前時有;在死有前故,亦名本  其業用。業有四種:一者、中有,受生方便。二者、生有,初得諸趣一念蘊生。三、  依處。  之義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命根,乃至死有,為前時有之所依處」者,景疏云:欲明命根與四有為依,是  前中,眼根與見色用以為依處,餘根各與取自境以為依處,男、女二根與習欲為  「問:眼根誰所依處」至「永滅之所依處」。  第二、辨依處中有三:初明二十二根為業用依處,次引經解二十二根,後解依處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六十四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六十四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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