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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惱心,令不解脫?重問何所違。答意若立唯心不得並,是則心起離貪,貪等起時,不  云「謂如經言」乃至「前已說故」者,此違初經。景云:文意貪若非實,云何能得染  ,受等行別分位三蘊,不應正理。此為第二失。  於一剎那心無差別因緣。測云:能生心王種子因緣既無差別,唯是一相,以因無別故  境已來應爾,何故初念名識,第二念名受,第三名想?差別因緣無故。若無心所法,  者,其心分位別因緣不可得。如起心緣一可愛境,初念即應起貪,乃至一切時未離此  心經停不滅因緣轉變,令成更起行等諸心所耶?基云:前計云心分位立受、想、行心  ,心則無有差別因緣立有轉變。謂過未心無,現唯一念,起已即滅,云何能令一剎那  應理。色有形質前後轉,非於無色。  、酪、生酥等異」者,謂彼若救云:

                     「又違教故」已下,為第三違教失。於中,初顯違三經,後會《六界經》。前中  「又違教故」至「而說和合」。  「又心因緣無差別故,行別分位不應理」等者,景云:色蘊有差別因緣種種轉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六十一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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