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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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有積聚。 染心起,同聚心多名增,無記心起,數多名減。又由有增益積聚方有損減,今舉損減 一切蘊。積聚義是蘊義。」「增減義」者,且據長養根塵增減不同以釋積聚。又若善 略。又如五十三云:「謂所有色,若去來今,乃至遠近。如是至識亦爾。如是總略攝 就一類身中五根塵總略積聚,一心類中亦有八識及諸心所於一念中俱起積聚,亦名總 轉義」者,如一色物等,四塵互和雜;亦如一心,四蘊和雜。「一類總略義」者,直 法積聚一處。又如一心,說受、想等諸名呼召,將知心及心所多法積聚。「更互和雜
第二、釋色義。云「種植增長義」者,多據眼識所行色處而說。「及變礙義」者 「問:何緣色蘊說名為色」至「種種相義」。 一、釋蘊義。言「種種所召體義」者,如一色物,以色、香等種種名召,將知多 「問:如說積聚」至「是積聚義」。 下第四、釋蘊義攝及相應。於中五句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六十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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