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41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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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非異,何攝耶?  不相應」者,立宗也。  經》所說。第四、計我不同前三。初明不同前三執也;次云「而無有蘊,一切蘊法都  為中,是離蘊法也。依《成實》解,彼假者非實五蘊,名離蘊法,如彼諸論《羅陀  立宗也。「非住蘊中」者,非第二執也;「而住異蘊離蘊法中」者,立宗也,謂住無  。「非即諸蘊,而異諸蘊」者,不同初執。非即諸蘊者,正非初執也;而異諸蘊者,  ,不過唯有此四也。一者、即蘊計我。二者、異蘊計我,我住蘊中。三者、俱非前二  以故」已下,別破四計。初中言「遠極彼岸,不過四種」等者,泰云:至於極處彼岸  可見,猶如兔角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問:於四計中,初一是即蘊,後三是異蘊,唯是初二句,第三亦一亦異,第四非  「云何知我」已下,廣破中,先問後答。答中,初舉四種計我,總以非之;「何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七十一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陀」,底本作「地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陀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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