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41 - 唯識藏_25
P. 341
一非異,何攝耶? 不相應」者,立宗也。 經》所說。第四、計我不同前三。初明不同前三執也;次云「而無有蘊,一切蘊法都 為中,是離蘊法也。依《成實》解,彼假者非實五蘊,名離蘊法,如彼諸論《羅陀 立宗也。「非住蘊中」者,非第二執也;「而住異蘊離蘊法中」者,立宗也,謂住無 。「非即諸蘊,而異諸蘊」者,不同初執。非即諸蘊者,正非初執也;而異諸蘊者, ,不過唯有此四也。一者、即蘊計我。二者、異蘊計我,我住蘊中。三者、俱非前二 以故」已下,別破四計。初中言「遠極彼岸,不過四種」等者,泰云:至於極處彼岸 可見,猶如兔角。
問:於四計中,初一是即蘊,後三是異蘊,唯是初二句,第三亦一亦異,第四非 「云何知我」已下,廣破中,先問後答。答中,初舉四種計我,總以非之;「何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七十一
① 「陀」,底本作「地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陀」。
2
2
2
0
0
3
3
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