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66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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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迷執二名,廣興煩惱,發業得報,名「雜染因」;由觀此故,名「觀雜染因」。  道理,名「清淨因」。觀察二名,善知自相,謂以四蘊及以音聲為性,名「觀自相」  映一切故。  除法執。言四蘊名能遍緣一切,遍生起一切法故。言名映一切,名言能遍目一切,名  能由一名眾生封執,令雜染法自在隨行;若悟此名集起之過,即出要淨法亦自在隨行。  人法,集成生死,故言名映於一切。「無有過名者,由此名一法,皆隨自在行」者,  執,能映一切二無我理,故云名映於一切;二、言說名,眾生無智,尋言說名,執有  執所緣,故說此頌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前中云「謂若略說,清淨因故」等者,景云:若了二名起諸過患,即便證入二空  「此言有何義」至「增上力所生故」。  就對問釋中分二:初正釋經頌,後引說重證。  基云:一、四蘊名,即下言由觀知故,除人執;二、名字名,即下言知此名故,  「名映於一切」等者,景云:名有二種:一、四蘊名,由四蘊心執有人法遍計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七十二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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