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7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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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名意界,則不合能取。  、舌、身識及同緣意識生後名意界,則合能取;眼、耳二識及同緣意識及獨頭意識生  意識,名不合能取。以說六識即說意義,若別說意根界者,六識生後皆名意界。如鼻  別體故不說。若意識界與三識並起同緣,名合能取;若與眼、耳二識俱起同緣、獨頭  ,色等五界及法界中少分無所緣法,非能取。  、身三根及彼三識。「四不合能取」者,眼耳二根、二識。「五及一少分非能取」者  塵為同分等。  分別,如五根。其法界中,心所約一一自實塵,如何名同分?今取共依一根,取本識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一界若合、不合,二俱能取」者,此中應言二界,謂意界及意識界,以意界無  五、明諸界取境不同。於中分三,初辨合離。景云:言「六合能取」者,鼻、舌  「問:幾界合而能取」至「少分獨能取」。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六十二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其必」,底本作「共心」,今依據大正本改作「其必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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