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75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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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;二、共中不共,如宅舍等。不共二者:一、不共中不共,如自眼根,他不用緣故 生;田宅等,共不共業生。即大師:有二種共不共。共二種者:一、共中共,如山河 時,由三性作意為方便,引此業生起,能牽器世間諸法令住不絕。如山河等,名共共 外內共不共業所感五塵。基云:謂器世間業,如〈本地〉第三,或感一劫等。造此業 住。或可心自在通即是邊際定力,延彼殘業,令功能勝,牽命久住。 〉第五云「於地獄中,有微細段食,謂微細風」,故段食遍諸地獄也。 泰云:段有麤細,麤者遍五趣,如此文唯除大那落。大那落中亦有細段食,如〈本地 野,獨小地獄,有麤食。前言「地獄無段食」者,據大地獄中受苦極故,無有段食。
「六、由善、不善、無記作意」等者,景云:由三性作意引發六識數起不滅,取 問中,「四、由心自在通」等者,由神境智通勢力,引感壽業勢力令增,命得久 「問:有七因緣任持諸行」至「有情由食而住」。 第二、辨廢立中,初問答辨四食廢立。 次約趣辨有無。云「若麤段食」乃至「非大那落」者,景云:謂於山間,在曠一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七十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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