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18 - 唯識藏_25
P. 418
「又於是處,世尊說為增上清淨意現行性」者,引說證成正語、業、命,不同小論別 用一切正法」者,依正語、正業,戒為根本,便能發定,因定得慧及餘一切功德。言 戲論謗,今云損減過者,以執諸行與滅非異非不異,不存法體,故名損減。 。「亦有異亦無異者,是相雜亂過」者,是相違過也。「俱非,是損減過」者,舊名 ;翻此執,一應名損減。以彼執滅與行同一自相故,名「自相邪分別過」,即一執動
次釋經中束彼八正為三蘊所以。言「正語、正業,戒為根本,戒為所依,方能受 「問:何因緣故」至「為定所依」。 初說蘊廢立由為學三學者,但說八支。 「問:若唯一切出世間」至「說名道諦」。 下解道諦。有其三段:初明見道,次修道,後無學道。初中有三: 下明滅諦遠離四過。滅盡與行不定有異,增其定異,名「增益過」,即異執散動 「復次,若有遠離」至「是損減過失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七十四
2
2
2
8
8
0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