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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受。上八隨事,下二辨法。 先調惡人,令其出眾,已經多時,彼既調伏,悔先所作,眾還羯磨,聽其依眾,名為 「恣舉」者,夏末自恣舉罪也。七、治罰有罪,如七羯磨等。八、「攝受」者,大眾 先於尼眾作法羯磨,方趣大僧之處,名趣向羯磨。泰云:趣向安居處作羯磨也。六、 :所為作事羯磨和僧,使意同也。五、「趣向」者,景云:如尼欲向大僧眾中受具, 衣食無愛惜,諸比丘等,競往乞求,遂致貧苦,爾時大眾同意共斷,而作羯磨。泰云 云:布薩羯磨,此翻為長養,長養功德也。四、「同意」者,景云:如有初果,於諸 非時食等。大眾為粥,長養其心,羯磨權 長養」者,景云:如大臣小子,或復王子,心願出家,於佛法中多有利益,然不能斷 、自手取食、受早起食、從食處持餘食來
五、辨羯磨中言「十羯磨」者:一、受具足戒時作羯磨。二、結大小界。三、「 「復次,略由五種補」至「如書畫者」。 四、辨止息中言「為遮防難存活」者,如律中說儉開八事,謂內宿、內煮、自煮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七十五
① 、胡桃果等食、水中可食物,諸如是等例。
② 聽,和雜諸藥,作粥與之,勿令根現。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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