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26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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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據欲、色界正報內義,故有狹小、廣大差別。若據外器,大小相攝。 ,於境不明,名無相相。「狹小相,謂欲界事分別所有相。廣大相,謂色界事」等者 了,名有相相。「云何無相相?謂不解了事名分別所有相」者,不了事名,雖復分別 無貪、無瞋為戒所依,念與定為依,定與慧為依。 四行跡。「法跡相」者,如《對法》說無貪、無瞋、念之與定,彼為三學所依法跡。 五攝法周盡。第二解云:此五智是隨心相分,不攝本質。言「行跡」者,即是苦遲等 別心無量故,所緣相亦無量。「謂色、心、心所有、心不相應、無為」者,一解:此 解。
「云何有相相?謂解了事名分別所有相」者,識於事名,尋名分別,於事分別解 前中《補闕》云:「問:相有何行相」乃至「由分別行相種種無量故」者,能分 「問:相有何行相」至「有取安立諦行相」。 第九、明行相等門。於中,初、明行相;二、明五法眾多差別。 章云:言說是實,名是聲上假,假依實聲故,名以言說為所依,是名相。餘文可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七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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