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12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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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自性差別之名,而未設其名故,亦是非文字所作。 言此物是色是受想等,言非文字所作;然總說言此為何物,此物是何,故言名施設也。 。問:既云名施設有二,復言非文字所作,此中意趣云何?解云:以不依法相文字說 云何名。 :此相物是何自性,此相物云何差別。 物云何」者,三藏云:初二從內向外:此自性為何相物,云何相差別。後二從外向內 隨與中庸境,欲起捨加行。 故起合會加行;四、「別離加行」者,由瞋故起別離加行;五、「捨隨與加行」者,
泰云:共執法有體,然未執名,故說非文字所作;然思度立名,故是名施設。推 景云:不言此物是色,此物是受,直言此為何物,此物是何等,故言非文字所作 有釋:一者、此何自性;二者、此何差別;三者、此自性是何名;四者、此差別 名施設加行有二:一、「非文字所作,謂執此為何物,云何此物,此物是何,此 下明二執,重釋依止。加行有五:一、貪;二、瞋;三、「合會加行」者,由貪 「復次,遍計所執自性執」至「或無記,如是等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八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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