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8 - 唯識藏_26
P. 178

善根」者,地前行未圓滿;四、「有染愛心」者,地前修善,貪求染果。  次。一、「起染汙犯」者,犯輕戒也;二  ,不入根本地。「及地漸次」者,地方便道。又解:初地名菩薩地,二地已上名地漸  。又解:即戒能離慳吝、犯戒,故名「戒捨」。

              「復次,已入大地菩薩」至「皆是眾魔事業」。  下明四種淨除障法,如次除前四障。  第四、明四上品障及除此障法。四上品障起在地前。「若不淨除,不得入地」者  「復次,菩薩略有四上」至「三藐三菩提」。  第三、明菩薩苦、樂、作意及住。如量智名「作意」,如理智名為「住」。  「問:菩薩當言以何為苦」至「以無分別為住」。  泰云:第二住中,離一切犯戒具性尸羅,故名戒圓滿;離一切慳吝,故名捨圓滿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八十六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、「毀大乘法」,四重中一;三、「未集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   173   174   175   176   177   178   179   180   181   182   18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