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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根」者,地前行未圓滿;四、「有染愛心」者,地前修善,貪求染果。 次。一、「起染汙犯」者,犯輕戒也;二 ,不入根本地。「及地漸次」者,地方便道。又解:初地名菩薩地,二地已上名地漸 。又解:即戒能離慳吝、犯戒,故名「戒捨」。
「復次,已入大地菩薩」至「皆是眾魔事業」。 下明四種淨除障法,如次除前四障。 第四、明四上品障及除此障法。四上品障起在地前。「若不淨除,不得入地」者 「復次,菩薩略有四上」至「三藐三菩提」。 第三、明菩薩苦、樂、作意及住。如量智名「作意」,如理智名為「住」。 「問:菩薩當言以何為苦」至「以無分別為住」。 泰云:第二住中,離一切犯戒具性尸羅,故名戒圓滿;離一切慳吝,故名捨圓滿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八十六
① 、「毀大乘法」,四重中一;三、「未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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