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88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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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相則為三,足前為四。下開三句,各釋二緣。 起鬥諍事,壞鮮白法。言「雖起白法處所加行,然有三種邪行過失」者,總為第二, 迷亂故,顯發彼人所有覆藏密處過失。 顯無差別,標舉分別彼人諸過失故,發起迷亂他勝解及正行也」;於能說法人所,自 人所,自不聽說;彼有犯,不令他聽。 若分別三乘別者,大損過失;「於能說法人,迷亂顯彼所有密處」者,於彼有德說法 於彼大乘」至「發起迷亂勝解、正行」者,有人欲學大乘行,向彼談說三乘無別,言 過;「於學現前,迷亂學處」者,於教導師處,不正領受,故為迷亂,妨修三學;「 乃至「第四、於有德人。於同梵行所,迷亂自過」者,他舉其罪,別作異言,迷亂自
第三、解壞白法中,景師云:言「謂與他競增上力故,起諸白法非處加行」者, 「復次,有四種法能令菩薩壞」至「懸誹撥故」。 泰師釋後二云:於彼有大乘行又欲樂勝利者、欲樂正行者,總說彼人惡,故云「 次解第二、忘失正念中,景、備師云:於四人處,起於迷亂。「一、於舉罪人」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八十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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