汝等比丘」乃至「念為增上」等者,即記別戒等,得解脫果,當其記別。 學勝利四句經文於十二部中,是契經所攝。「又是記別,由了義故」者,如彼經說「 四句經文,所謂法、起、義、難、次,即為五故。 切清淨行。
第二、約等起以辨,有四復次。初、云「謂應當說依止處所。為欲自顯遍行智力 「等起者」至「皆名等起」。 初、約法以辨。「於解釋中,法者,謂於十二分教,當知此是契經所攝」者,明 「復次,於解釋」至「記別,由了義故」。 上來依體中,文、義二門分別學勝利等四句經竟。自下第二、依釋中,五門分別 第八、約略及廣義以辨,可知。 「於略義中」至「若過若增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八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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