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68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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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十二見。   自果,不通生餘果,故云「不共因」。  故色集也。前文亦云觸集故受集,名色集故識集者,於不共因中說也。此餘四蘊但生  然前說由喜集者,從強而說,色蘊但從喜而生,餘四蘊亦待現在根塵等故,偏說喜集  名言熏習。故《攝論》云,此眼根生時,從此受熏習生,遍生五蘊,故云「共因」。  所生,剎那剎那別待餘因,方得生起」。達師云:喜之言愛,由此愛發潤等生,即是  不共因也。  識以無間滅意及俱生三蘊,此四蘊名,及五根、五塵十種之色,望六種識為緣,盡是

              前中景師云:言「一、於行時恆常住性」者,即六常住,謂眼見色不生憂喜,但  「復次,有解脫心」至「無復更生」。  第二、解勝利,分之為二:初、明羅漢有四勝利;第二、因明薩迦耶見為本,生  問曰:受與識俱從前因而生,何故復說觸及名色等耶?故後答曰「由彼雖從先因  言「不共因者」至「方得生起」者,順樂等觸,望於受等所有心法為緣,可解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九十二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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