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9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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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。  未除。「歸依怨害而有所求」者,雖先非怨而歸依我,怨有所求覓,令來乞者亦不得  修行善行可得」,亦復施與。  怙,為貧苦逼,復行惡行,是名為田」者,并可行施;五、「於是處雖無此等,而有  觀知乞者,曾被乞求,今加貧匱,故惠施之;三者、「貧匱無怙」;四者、「有無依  行財施,他來從乞,乞求可得,我今施之;二、「於是處已有乞求,復加貧匱」者,  果中,心不耽著。「觀察田」者,有五:一、「於是處乞求可得」者,觀彼乞者,若  字也。「施居處事」者,施床座等。又解:施園林等。  若大財者,施於僕從、貧苦及餘來者。言「遠離諸滅少垢」者,泰師云:應是「減」  者,於自僕從」等者,謂若菩薩貧者,唯施自僕從等;若中財者,施僕從及前貧者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相非田中,「一、乞求者極大暴惡,曾為怨害」者,曾於施主已行怨害,害心  「一、於因中無倒意樂」者,了行施因定能招樂。「二、於果中無著」者,受施  第七、垢淨中,「耽湎」者,著財物也。「觀果」者,觀施所得果也。「謂貧乏  「云何垢清」至「處任恩報、生及神力」。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八十二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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