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段。 ;次、明護非護;第三、明轉捨因緣;第四、略解犯之相。初中,分別三聚,即為三 行施,名具方便。 解,教導他人令行惠施,或強力逼人,或領他恩處任恩報,或生貴家,或由神力令他 ,或因神力廣現財寶而行惠施,亦是具方便德而行惠施。今解:用具智悲無上菩提勝 職住,既有力勢,能行恩惠及以報恩,皆名具方便德;或生剎利、婆羅門等勝生之中 ,由菩提勝解,逼迫自心,令行惠施,亦名方便。「處任恩報、生及神力」者,或處 命、悲愍有情、真實義智
初總標。「毗奈耶」者,此云調伏,調伏三業也。次別解,有四:初、正辨戒相 復次,當知菩薩毗奈耶略有三聚。 上來辨施,下辨戒品。 「此中方便」乃至「生及神力」者,景師云:「此中方便者,謂串習施、不顧身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八十二
① 」者,亦是方便。「無上菩提勝解、教導、強力逼迫」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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