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3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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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此心,不待發言,即便捨戒,即當此中第一緣也,所謂決定發起受相違心。若起中  心,所謂佛果難祈,眾生難度,長時苦行,無力能行,從今已往不復能行求菩提道。  四緣?  地分〉中明捨菩薩戒但有二緣:一者、退菩提心;二、起增上品。今此何故明捨有其  。「又捨因緣略有四種」乃至「當知棄捨菩薩律儀」者,景述三藏言:問云:前〈本  隨順他故,非實修;由他導故,不得勝利。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云:開合為異。此中,前二總是退菩提心。於中,有其三品。若起上品退菩提  第三、明轉捨緣。「若有不捨如是律儀」至「非彼捨者」,此戒一受,乃至菩提  「復次,若有不捨」至「清淨受心,復應還受」。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八十二
                   ③ 「反」,底本作「又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反」。  ② 「牒」,底本作「業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牒」。  ① 「學」,底本作「受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學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③ 此名實。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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