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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二論。 三惡行感惡趣報,或已得等。 同小乘通取貪、瞋、邪見意三亦名惡行。「於諸惡趣或已隨得,或當或現」等者,明 三、廣解十六種業。前二段文在此卷,後之一段在第九十卷初也。 為第二,三界見取為第三,三界戒取為第四縛。
次明邪正二論安立業染。於中分二:初、略辨二論安立業染;第二、重廣分別邪 就初三惡行業中,言「一切不善身業名為惡行。語、意亦爾」者,唯舉業性,不 「復次,一切不善身業」至「前已顯了」。 第八、廣分別業門,文分有三:初、明三惡行業;次、舉邪正二論說業不同;第 自下六門,文相可解。 「復次,違背五處」至「所攝,極下穢義」。 第十、明四繫。「唯依外道立」者,猶是四縛:三界貪使為第一縛,欲界瞋恚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九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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