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74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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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手能助作緣,亦作生活。此中由心所發業者,喻本識中種子因緣。言手者,喻觸  者,如欲執取草木,心為取因,手為助取緣。達師云:今大乘法由心發作生活正因,  ,唯為所依增上緣。下舉喻顯。「如心所起功用所引諸取受業,手唯能作助取受緣」  論施設  善備;七、捨所學;八、著處;九、不善義;十、隨流;十一、菩薩勝餘乘;十二、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長行中,初、解唯緣。景師云:謂業、煩惱及自種子是所引受因緣,六觸處望受  「由先所作諸業」至「道理亦爾」。  一、唯緣;二、尋思;三、願;四、一切種律儀;五、入聖教不護;六、勝資糧  「復次,嗢柁南曰」至「論施設最後」。  次有二頌,有十二門。  第七、解護根門,第八、解法教,第九、解授相,并尋文可解也。  「復次,略有二種補特」至「令速迴轉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九十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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