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74 - 唯識藏_26
P. 474
其中手能助作緣,亦作生活。此中由心所發業者,喻本識中種子因緣。言手者,喻觸 者,如欲執取草木,心為取因,手為助取緣。達師云:今大乘法由心發作生活正因, ,唯為所依增上緣。下舉喻顯。「如心所起功用所引諸取受業,手唯能作助取受緣」 論施設 善備;七、捨所學;八、著處;九、不善義;十、隨流;十一、菩薩勝餘乘;十二、
長行中,初、解唯緣。景師云:謂業、煩惱及自種子是所引受因緣,六觸處望受 「由先所作諸業」至「道理亦爾」。 一、唯緣;二、尋思;三、願;四、一切種律儀;五、入聖教不護;六、勝資糧 「復次,嗢柁南曰」至「論施設最後」。 次有二頌,有十二門。 第七、解護根門,第八、解法教,第九、解授相,并尋文可解也。 「復次,略有二種補特」至「令速迴轉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九十五
① 。
2
9
9
5
5
0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