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35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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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「二、妄見雜染」者,即是諸見。「應知此中」已下,辨其異名。言「有學見跡」 」者,由生、老死盡,故云沒也。 「若減」者,還滅分中無明滅,故云減也;「若滅」者,由行滅,故云滅也;「若沒 謂餘七支也。達師云:「若增、若生、若集」者,總約十二支一處說,故云若增等。 流轉、還滅名若增若減,色界名若生若滅,無色名若集若沒。 ,還滅分中名減;現在名果,增集翻彼名沒。「欲、色、無色界差別故」等者,欲界 義:初、中、後際時差別」者,過去流轉名因 」。流轉、還滅二種道理法相不違,故云「如是意趣差別道理不違法性」。「復有別
第五、解來往。景師云:「一、業愛雜染」者,愛相應思所造作故,名業愛雜染 「復次,當知略有二種雜染」至「一切皆無」。 泰師云:一、因增益,謂無明支;二、果增益,謂生、老死支;三、因果增益,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九十七
① 「名因」,底本作「因名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名因」。
① 增益,還滅名滅;未來流轉名果生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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