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4 - 唯識藏_27
P. 124

有者,皆可名造。互得造義,非定屬義,理異小乘,不應別釋。  中,有彼大種、所造可得,當知此中即有彼法。」故諸大種同聚,所有一切造色相依  而有,是造義故,非辨體故。五十四說:「依大種處,有造色生,說名為造。又此聚  雖具三類,無初長養。色界諸蘊除由段食、睡眠、梵行之所長養,三界長養皆通等持。  熟及二長養;法處諸色有後長養,無處寬遍,有後三等流,無初異熟者;諸心、心所  。於前色中具三類者,具二異熟、二種長養、四種等流。無三類者,五內色根具二異  三類。或此不說聲界,聲非異熟。除法處色,彼唯長養及等流故,離根諸色亦無異熟  後二故。  等流,即前二類皆等流故;三、變異等流;四、本性等流。異熟、長養二種不攝,皆  作意故,長時淳熟故,云所長養。三、

              即離大造相望辨造者,謂所造色與大種處不相離者,名即質造;若所造色與大種  內外聚中,隨應或有三、二、一類大種造色,隨應說彼一切大種造一切色。相依  五根唯有異熟、長養,離此二外,無別等流。此依三類體別而說,非根諸色具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四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   119   120   121   122   123   124   125   126   127   128   129